Sunday, April 24, 2005

春假

  春假來了。巴黎人都去渡假了,法國朋友在山上有個小房子,邀幾個朋友一起去短住幾天。我收拾行李時才發現冬衣不夠厚,在巴黎還管用,但到雪山就難說了,趕忙問同學借件長雪衣應應急。又帶了幾本書,萬一太冷了,不想外出,窩在火爐邊看看書也好。
  這陣子不知在忙甚麼,累極,到了山上最想好好睡一覺。

三角公園之流浪漢事件

  我住的那條小街上,有一個小三角公園,天氣好的時候,常見三兩流浪漢帶著狗曬太陽,人和狗看來都甚是舒暢。長椅邊擱著幾個大背囊,裡面是他們的全部家當。
  前兩天下午,我在家裡忙著,忽聽見狗吠和孩子哭,便探頭到窗外看個究竟。
  原來是一個父親帶了幾個孩子到公園,大概幾頭大狼狗把孩子嚇著了,其中一個小女孩嘩嘩啦啦的當場哭起來。那名怒氣沖沖的父親也跟流浪漢們吵起來,似要動手的樣子,一名路過的老婆婆急上前勸架,所有途人停下來,附近的住客也像我一樣,探頭出來看戲:三角公園忽然變成了一個小舞台。
  不久,警察來了。父親推著嬰兒車,帶著孩子離開公園。警察走向流浪漢們,跟他們不知說了甚麼。後來,流浪漢們替他們的狗繫上狗鏈,背起裝載著全部家當的大背囊,也離開了公園。
 *******
  流浪漢走後,父親又把孩子帶回來。剛才試圖勸架的老婆婆又再跑去跟他說話,只聽見那父親大聲回話:「太太,我有工作,我當然有權使用這公園,我不是他們……」聲音反覆迴盪於小三角公園上空。
我們=有工作=有權,他們=沒有工作=沒權?
 ********
  那家超級市場門前的人行道,常坐著一個流浪漢,超市晚上關門後,他就在那裡睡覺,那小角落已是他的「家」了。大白天,兩個要到超市購物的老太太遠遠看見他,忙繞路走到另一邊去,流浪漢便大聲喊道:「太太,你們為甚麼要繞路呢,我又不是怪物。」
 *********
  巴黎的流浪漢好多。在地鐵裡,公園裡,暗角裡。

Saturday, April 23, 2005

有一種姿勢叫乞

貼舊文。大概兩、三個月前吧。

---------
《書城》
城市:巴黎
撰文:塵翎

有一種姿勢叫乞

  我時常不懂得回應這一種姿勢。坐地鐵時,走路時,這些手掌就如花朵一一盛開在我面前,叫人很難假裝看不見它們,即使它們的主人總是極力把自己的臉掩埋起來。在巴黎,他們是那麼的多,像自然定律一樣的相對論,有多少陽光就有多少暗影。
  大抵是很叫人為難的姿勢,就算真是山窮水盡迫不得已,他們之中許多人還是希望把事情做得漂亮一點、優雅一點。最常見的場景是在地鐵裡,他們嘗試表演一點甚麼,唱歌或跳舞,那些唱跳出色的,神情看起來就舒坦得多了,把破舊小錢包伸出去收集零錢時也理直氣壯得多,似乎因此跟其他同路人有所區分:他是乞,我是討(生活)。如此微小的分別,對他們來說多麼重要。
  巴黎地鐵公司為這些討生活的人,發出了通行證,不過名額有限,賣藝者統統要經過面試,水準相當的才准予營生,這樣就更壁壘分明了。有牌者與無牌者之間,最大的區別或許不是賣藝的水準,而是尊嚴。這讓人想起路邊的流浪者,明明已無家可歸,還是試圖用破爛的紙箱把自己圍攏起來,搭建一個似是疑非的“家”。這一點殘餘的執著是他們最後的精神堡壘,若連這方矮牆也坍塌了,就意味著終極的離棄,徹底自我放逐於社會之外。
  只是,既然來到不得不擺這個姿勢的地步,不論他們如何努力顯出不同,卻還是掩飾不了更多的相像。比如,他們看來都累透了,眼神又總是躲閃著、迴避著。我想,“看”,真是難。行人不好意思看他們,彷彿這樣會添加他們的難堪,同時深知看了也是無能為力,不如不看,反正日子久了,人就麻木了。他們也不好意思看,害怕在行人的眼眸中看見自己狼狽的存在,一旦看見了,就再沒有勇氣把手伸出去、攤開手掌。於是,到最後就只剩下了惘然的眼神,沒有焦點,也沒有未來。
  我說到麻木,其實就像一種寄生蔓藤,緩慢地爬上心頭,搾取養份,直至人心枯死。有一陣子,我疑心我終於練成了巴黎人慣有的漠然。
  有一天,坐地鐵到城的另一端看朋友,車程不長,大概不到半小時。小小的車廂卻先後出現了好幾個組合的賣藝者,有牌或無牌的,可乘客竟罕有地大致維持著同一批,沒甚麼人再願竟掏出零錢打賞了。於是,這些賣藝者在搖晃的車廂內分別拉奏完手風琴、表演完布偶劇、唱完亂七八糟的流行歌後,只好把仍舊空空如也的小錢包收好,趁著列車停站的空檔,趕緊跑到另一個車卡再碰運氣。這些模樣幾乎一式一樣的黑色小錢包不知經過我的面前多少次,我和其他人一樣,漸漸無動於衷。後來,有一個男人上車,他沒帶樂器,也沒帶任何表演道具。待車門關上了,他開始說話:“各位先生太太,抱歉在這個下雨天打擾大家……”大意是說由於一宗意外,他腦部受傷,已經動了兩次手術,還必須再動第三次手術,但沒有錢。不知是因為大家真的同情他的際遇,還是因為他演說的內容有點“新意”,還是因為下雨天的關係,當他拿著小錢包在座椅之間走了一圈,我看見裡面裝滿了零錢。
  我忽然想,人們不是無動於衷,而是必需要一個背景故事、一個可以想像的情境(即使也許是假的),才願意施捨。乞的人那麼多,怎樣才能搏得最大宗的同情?
  走在街上,看見母親帶著孩子、老男人帶著狗頹坐街角,常會有人因為孩子的關係,因為狗的關係,而停下來,放下零錢,摸摸狗或孩子。那孩子的母親,那狗的主人,由始至終木無表情地坐著,坐成了一塊布景板,好讓所有視線看得見他們,卻又能繞過他們。

Tuesday, April 19, 2005

六月下雨 七月炎熱


my first book in mainland China

  看出版日期,書是出來了兩、三個月的了,但我是不久前才拿到手上,因此感覺還是新鮮的。感謝海萍從廣州千里迢迢寄一本來巴黎,讓我能觸摸到自己的書。
  去年六月交付書稿時,還不知道後續發展如何,來不及在“後記”裡感謝一些人。特別向何洪烈致謝。我們素未謀面,但我對他除是心存感激外,也甚是“敬畏”,因潔塵曾形容他是四川“男巫”。令人敬畏的是“巫”,像是隨時能把人家的命運、心事看穿的靈異本領。是的,誰不怕被看穿?我確實心虛。
  也感謝他巫眼相中書稿其中一篇“古怪”的篇名,抽點出來當書名,我很喜歡,至少有朋友對書名不明所以時我可以跟他們說一點故事,而且我竊以為,這八個字甚有詩意。
  還有感謝莫小丹的封面圖,雖然她已不在了。有朋友看過封面後,說:是畫家特別替你畫的嗎?真的有 “下雨”和“炎熱”的意象啊。
  這是最美麗的巧合吧,可是,我還是樂意阿Q地想,這是一份提早預備好的禮物。

Sunday, April 17, 2005

周末


Fassbinder

法斯賓達。
周六到龐比度,Centre Pompidou,但巴黎人不叫這裡做龐比度,而叫Beaubourg。約朋友見面,說Beaubourg見啦,大家都知道是哪裡。Beau是陽性的美,Bourg是鎮,照字面譯就是美鎮。
Beaubourg在辦德國導演法斯賓達的大型回顧展,可能是法國本土有史以來規模最大的法斯賓達回顧展,除密集放映他全部作品之外,還有展覽,以及座談會。展覽好看,有大堆電影海報、劇照和他的筆記,我特別留心看筆記空白處塗塗畫畫的痕跡,想知道那些令人震撼的影像,是從哪裡跑出來的。
這趟真不知有沒有能力趕這影展盛宴,過去的經驗是看完一部法斯賓達,要發呆好幾天的,四十多部一起來?
若一生只專注做一件事,如何?像法斯賓達,只拍電影,把自己燃燒到最盡最徹底,16年內拍44部片子,然後在三十七歲油盡燈滅。
自他以後,愛比死更冷成了陳詞濫調。

咖啡館
看完法斯賓達展覽出來,風好大,就想找個咖啡館坐。去Cafe Beaubourg吧,就在旁邊,J說。這家巴黎市最時髦的咖啡館之一,真是看人及被看的好地方。這裡最少有三類人:自以為是的假圈內人,不自以為是的真圈內人(真圈內人也有自以為是的吧),兩者皆不是的圈外人,觀光客亦歸此類。
是不是圈內人,一看就知了。大多數人一坐下來就東張西望,碰見相熟的馬上興奮,趕緊飛奔上前相認親臉。這種親熱極誇張作狀,擺明做給大家看,要讓全世界知道他/她在這裡吃得開。可是在這種地方,作狀是基本遊戲規則。
在這類場合及地點,我最樂於投入觀光客/異鄉人的角色扮演,管它呢,而且時髦的巴黎人確實好看。最便宜的黑咖啡,2.7歐,不貴。一般咖啡館,現在都要2歐了。左岸的「花神」與「雙叟」,要4歐元。如不是要陪真來觀光的友人去「朝聖」,我已不再去。那裡已經變成旅遊勝地,人太多,太擠迫,不能讓人坐著發呆。而我喜歡坐著發呆。
我最喜歡的咖啡館,還是那些街角的小咖啡館,有面街的座椅,在陽光照曬得到的地方讀書、看報,點一杯黑咖啡,由親切而手勢熟練的侍應生端來,背景有懶洋洋的音樂。

Friday, April 15, 2005

有人問我巴黎(2)


Au revoir Sagan

  自從我部落格後,熟知我性情的J就笑:別三分鐘熱度才好。三分鐘熱度,港式口語。台灣朋友則說「五分鐘熱度」。三分鐘或五分鐘都好,都是剎那的激情,不是一生一世。
  「有人問我巴黎(1)」後,某君問,之後呢?好,趁著三分鐘熱度熱騰騰,趕快多貼,再貼一篇舊文。是去年十月,《書城》上的文章。
  上面的圖片是一家書店的櫥窗,那星期,莎岡去世,街頭到處都是她的照片。一個人在世人心中留下甚麼印象,大抵就看這些影像了。大家都選她少女時期的留影,在法國人心中,她是永遠的少女。
  其實有些事物我的熱情是一輩子的,如巴黎。

----
《書城》
城市:巴黎

巴黎生死界

  又來到巴黎。
  初相識的法國朋友愛問:您來巴黎多少次了?這問題好像是說,一個人一生裡總是要不斷回返巴黎———他們認定你不會一去不回頭。
  我從前寫過一篇文章叫做 “兩個巴黎”,說的是現實生活裡的巴黎,跟人們普遍想像裡的巴黎很不一樣。有朋友聽到我要到巴黎,說:“啊!多浪漫﹗” 我趕忙說:“才不呢。” 若整天只是泡泡咖啡館、逛逛美術館或到名店購物,巴黎當然夠浪漫。然而一旦回到現實的生活,卻有諸多的不可愛擺在面前,單是那複雜而僵化得有點可笑的龐大官僚體系已足夠叫人頭疼了。
  再多補充,我會說,巴黎還有兩個世界:生界和冥界。巴黎的靈氣,是來自那個陣容鼎盛的逝者隊伍。人在巴黎,彷彿隨時推開一扇門,就能觸摸到冥界的種種。他們雖是死了,但他們並沒有消逝。他們還在,就在生者的追憶、念記、談話裡,時時刻刻活著,猶如昨日他們盛年之時。
  不是太多城市像巴黎,有這麼多值得念記的逝者給念記著。她以文學家、音樂家、畫家的名字命名街道、地鐵、建築物,她慶祝詩人韓波在一百五十年前誕生,公園裡有小說家的雕像,無名小街上曾住過劇作家,有一個墓園葬有蕭邦、巴爾札克、普魯斯特、王爾德、梅洛龐蒂,另一個墓園躺臥著沙特與西蒙波娃,他們墳上的鮮花總是不缺。跟法國人走在街上,他們會說:嘻,這是海明威常來的咖啡店、羅蘭巴特在這裡寫作、西蒙波娃每天都在這條街上散步她的日記有寫……。
  把這個冥界抽掉,巴黎也許同被抽空了,不管是現實還是幻夢裡的巴黎。
  賈西亞.馬奎斯寫他年輕時來巴黎,在街上遠遠看見海明威,便用西班牙語向對方大喊: “大師!” 海明威聽了,揚揚手,用西語回應: “再見,朋友!”
  我想像,在生界與冥界之間,這裡與那裡,也許就是這麼一條街之隔。生者在這邊大喊:大師!逝者在那邊揮揮手:再見,朋友,再見。在巴黎,死亡是某個透明的存在,讓我穿透它觀看世界:它無處不在,可是一點不沉重。
  友人常說,在法國,每一天都是歷史時刻;因此,沒有一天是不尋常的。這話不假,一年到晚,法國人都在送別,總統忙著發悼詞。沒幾個月前才送走了攝影大師卡地亞.布烈遜(Henri Cartier-Bresson),九月底,又揮別女作家莎岡(Francoise Sagan)。那時我剛抵巴黎,到處可見報攤上《L’EXPRESS》雜誌的大幅特刊海報,寫著:再見,莎岡。遙遙呼應著她的處女作:《日安,憂鬱》。照片中,莎岡的一雙大眼睛幽幽盯著人看,大鼻子讓人一見難忘。雖然傳聞她晚年的生活過得不太好,負面消息不絕,但人們送別她時,記得的是那個在咖啡桌上寫作的少女身影,在他們心目中,她是莎岡,永遠憂鬱的莎岡。
  然後,十月初,哲學大師德里達(Jacques Derrida)逝世。《Le Monde》頭版報道,還做了一個精采的十大版專輯,來向大師告別。法國思想界大師級人物近年陸續凋零,自德里達以後,已經所剩無幾了。
  最初必然會傷感,然而慢慢自會習慣下來,不,是學會了:生界,冥界,不過咫尺之隔。在巴黎,每天最常掛在口邊的兩個詞兒是:Bonjour (日安),Au revoir (再見)。

Wednesday, April 13, 2005

金星在巴黎



  巴黎地鐵最近出現了一張大海報,很豔麗的一張女臉。外國友人問我:你認識Jin Xing嗎?
  啊,金星。她六月要來巴黎演出。
  三年前受邀到德國參加一個舞蹈交流團,跟金星在一起。沒有人不知道她的故事,可是同團仍有人不知所措,悄聲說:「該用he還是she?」最後大家稱她做「她」,也沒有半點不自然。當然,從頭到尾,金星都很自然。
  我們那團人,有來自歐洲各地的舞者、編舞的、評舞的,也有亞洲的代表如新加坡的。但金星是我們之中的star。每一個場合,早餐、午膳、晚宴或座談會,大家都在看她,口中不說甚麼,心裡肯定在竊竊私語。如果我是她,大概會覺得煩厭。所以我永不會是金星。她習慣被看,也喜歡被看。
  你是一個舞者,你的身體就是你的語言。
  金星的身份和身體,充滿著令人迷惑的混雜性,永遠能引起群眾好奇。即便她在歐洲已經那麼有名了,每次演出前的宣傳,記者的問題總離不開她的變性經歷。而她來自中國,這又是另一個讓西方人感到好奇的符號。
  那兩星期的交流行程,她每天都豔光四射,我問她帶了多少箱行李,是否都裝滿衣服,她大聲地笑。我喜歡聽她說話,自信,直爽,不轉彎抹角的,但說起孩子時她就很溫柔,說在外地演出最捨不得孩子,不論在哪裡每天都要打電話回家,跟孩子說話。那次之後她在廣州有演出,著我有時間要去看。我知道我會喜歡看她跳舞,在德國看的那場,她的身體很有力量。
  在晚宴裡隔著人群看她,她穿一襲漂亮旗袍,收臀挺胸的,媚態萬千,我覺得她比我更像真正的女人,在她面前,我只是一個女孩。女人與女孩之間,不僅僅是年齡之間的差別,不純是思想成熟度,也不是身體發育度,我想,更多的,其實是關乎感性/情感的構成。

Tuesday, April 12, 2005

為蒙田繞路

  巴黎其實很小,很多地方步行可達。我住得離學校不遠,每天走很多路,上課、下課,又因大講堂和小課室並不在同一幢建築物,一節課完了,有時得匆匆趕路去別處上下一節課。幾乎每天都得穿越盧森堡公園,來過巴黎看我的朋友一定記得,我帶他們走過這裡。還記得多年前第一次來巴黎的時候,給公園中央的水池迷住了,在那裡消磨了一整天。
  蔡明亮的《你那邊幾點》最後一幕,就在這水池邊的。
這星期卻有點麻煩。法國教育部打算推動高中畢業會考(Le Bac)改革,引來高中生不滿,這個月來,各地高中都有抗議活動。盧森堡公園旁邊有一家高中,學生反應特別「熱烈」,也許為方便管理,園方最近把靠近高中的幾道大門都鎖上,我便只好繞遠路了。像昨天,規模算大,連抗暴警察都來了。但看到這些孩子為自己的權益爭取一點甚麼時,說真的,我一點也不介意繞遠路,我想蒙田也不會介意。
  這家高中的名字是:蒙田高中。

Monday, April 11, 2005

一個冒險家




陳逸飛死了。這消息很突然,想起來,當記者的時代,曾經訪問過他。他的畫作不是我喜歡的類型,但很記得他的野心勃勃。那麼有生命力的一個人,轉眼就不在了。
找回從前那篇訪問稿,一看,不過是三年前,2002年,他滿腹壯志。

-----
(我把原貼在這裡的那篇訪問稿刪去,太長了,二千多三千字。有興趣看的,再留言好了。如果想對陳逸飛的事情知道一點。)

5月27日,因真立飛的留言,再貼那篇訪問稿。


陳逸飛美麗事業

  那是一張細緻的臉,下垂的眼簾載滿憂鬱,髮後插著小黃花,一襲絲綢長袍領口高高抵著下巴。既有千言萬語,卻又欲語還休。
  如果,你仍只願透過 《 罌粟花 》 ?的美女,去認知和了解畫家陳逸飛,就像那深閨的眼眸,永遠也看不清窗外的花花世界。
  畫出名堂後,陳逸飛拍電影,辦模特兒公司,創立時裝品牌,開發網絡事業,最近還進軍出版界,辦起時尚雜誌來,逸飛集團旗下業務愈來愈多元化。
  「三十年前,大家都還不理解我,說我畫賣得那麼好,還拍甚麼電影,做這個做那個,for what,但現在,大家終於明白,我有更重要的目標。」 他說自己是 「視覺藝術家」,傾盡各種藝術載體,為的是宣傳大美術概念,使這個民族更美麗。
  也許,不是陳逸飛不安份於傳統畫家的框框,也許只是人們太守舊,而已。

  周日,很冷,還下著毛毛雨。當代心理學權威、多元智能之父 Howard Gardner 在灣仔會議展覽中心演講,講當代藝術與創意。提到有創意的藝術家,要成功,其中一項才能是必須懂得推銷自己。他舉例,著名畫家陳逸飛就是 「自我推銷的天才」 (a genius of self-promotion)。
  巧的是,翌日,見著了Gardner 口中的 「天才」。在陳設古典的中國會酒吧內,西裝畢挺的陳逸飛,帶著笑臉,伸出手來,輕輕一握,厚實的掌心暖得很,開口即是一口流利美式英語。
  名片上,只有陳逸飛三個字,其餘都留白了。也確實難以定義他,畫家出身,拍過電影 《 人約黃昏 》 等,請來香港影星梁家輝當男主角;也辦模特兒公司,搞時裝設計,Layefe是女裝品牌,Leyefe是男裝系列,在上海巴黎春天百貨公司有專門店;搞網絡,吸引軟庫 (Softbank) 等風險基金投資。
  最新姿態,是辦時尚雜誌,厚達四百多頁的 《 青年視覺 》 月刊,揉合時代、生活、旅遊、美學,資訊視野同冶一爐,野心不小。投資約二百萬人民幣,出版了三期已收支平衡,每期平均銷量約十萬本。他說要通過這本他認為兼具收藏價值的 「視覺教科書」,進一步傳播美的概念。
  他似乎有用不完的意念,畫家這個詞兒早已不能規範他。他乾脆自稱 「視覺藝術家」 以正視聽,把旗下業務一概歸納為 「眼球經濟」。藝術家搞藝術,也兼顧到市場效益,自然惹來一眾負面評論。陳逸飛想必早已見怪不怪,先行娓娓道來:「大美術是一個概念,生活需要一個 vision 的 element,這個民族就好了。我覺得自己有社會責任。」 你說他做生意嗎,他說這是教育,美學的教育。「我用世界來證明我的理想。」
  他不說商業,而說是「市場需要」,這也是一個概念。事實上,他的這個那個「概念」,都走得很前。尤其是,當人們仍然一廂情願地想像和詮釋 「畫家」 這個概念時,他說那是很落伍的看法。「很多人以為畫家,應該困在畫室?,一天到晚畫個不停,飯也吃不飽。我很尊敬他們,我覺得那是很悲壯的。」 他說,那是典型農業社會的概念,而曾幾何時,他也如此執著過。
  陳逸飛可以說得那麼斬釘截鐵,堅定自信,因為這樣悲壯的生活,他不是沒有經過。「我家?不是有錢,我也試過,中午沒飯吃,沒有飯票就沒有飯吃呀,我在中國時也很窮。」
  1980 年離開中國,前赴美國紐約學畫,他身上只帶著 38 塊錢。經深圳抵香港,逗留了 20 天,甚麼地方也沒去,就留在朋友家中,埋首畫些肖像油畫賺點旅費,好上路。「也蠻悲壯的,但為了生存,非常現實。」
  帶著在中國冒出頭來的名氣,口袋?沒有多少個錢,陳逸飛從社會主義一下子跳到資本主義,生活仍舊艱苦,面對翻天覆地的思想衝擊,不得不咬實牙齦。「我在美國,連可樂也捨不得喝。」
  可以說,新的陳逸飛脫胎自那段美國經驗。「我在思維上,方法上,有很大的改變。」 他注意到市場,和成功。「在美國,講究的是成功。如果你畫畫時你說你不想市場,那是假話,梵高也會跟哥哥爭論他把自己的畫賣的價錢不好。但前提是,你更想得到的是甚麼。」
  思想調整了,還得有天時地利人和配合。這方面,陳逸飛算是幸運的。他在美國獃不了多久,就得到賞識。在美國西方石油公司董事哈墨名下畫廊的畫展,好評如潮。1984 年,哈墨 (Hammer) 把陳逸飛一幅描繪水鄉小鎮周莊景色的 《 故鄉的回憶—— 雙橋 》,送給鄧小平,「出口轉內銷」 傳為佳話,也為陳逸飛奠下成功基石。
  在西方社會混久了,漸漸理出自己的風格來,其後的成功,也是有跡可尋。「我很努力,也很願意接受挑戰。而且,我有自我投資的精神。」 原來,他自詡最成功的投資,是他自己。在紐約時,陳逸飛的工作模式是,會趕快畫好一批畫作,然後四處旅遊,逛畫廊,看展覽,吸收養份,把錢花盡也不怕。「我這個不怕,我總是掙到一點錢就出去,也是蠻冒險的。」
  當他作為 「畫家」 的名氣愈來愈大,當他的畫賣的價錢愈來愈高,畫壇,已不再是一個可以讓他發揮冒險精神的地方,他又轉去拍電影,又去開模特兒公司,一路走下去,建立出他自己的美麗王國。
  「做每樣事情,我都是很認真的。我做電影,我很認真,我認為我做的是對的,我就去做,不是在說,我去試驗,是靠我自己。」 他知道自己在幹甚麼,要怪只能怪別人不夠明白。「現代藝術家,可以用很多載體,手段,可以用很多 media,來傳達美的概念,我用模特兒,有一個 point,就是 beauty,是 vision beauty (視覺美麗)。我是用畫家的眼睛來做。」
  陳逸飛說,剛開始時,人家不明白是可以理解的。「國內權威在 30 年前,還弄不清楚。」 他只是走得比較前。「我一點不後悔我做過的事情,我後悔的是我沒有做過的。」 沒有做過但很想做的,包括再蓋一座大樓。
  現在,他的最新目標,是教育,雜誌是他選用的載體。他要向中國白領階層展現一套美學概念,從生活小節到城市設計。「這正是時候,加上加入 WTO (世貿),人民開始注意到產品競爭,追求生活質素。」 如此看來,這仗贏面甚大。
  陳逸飛為人所認知的畫作,畫中古典美女溫婉含蓄,被譽為東方美之代表,廣受西方買家歡迎。現在他辦雜誌,從倫敦到哥本哈根,把西方建築,文化生活從平面帶進中國去,像一道橋樑。
  他不盡認同,怕人家把他框住了。「我想畫也是市場流通。我特別畫美女,我不覺得我是完全去取悅西方人,是一個結合吧。我畫的是中國體裁,用的是西方手段。他們說我是浪漫寫實主義,這都不重要。我是一個實幹的人。」
  實幹的他,對過去那批讓他揚名的體裁和畫風,早已不留戀。向他遞上名作 《 罌粟花 》 的明信片,該畫曾在拍賣會中以港幣 387 萬元成交,為在世中國當代畫家作品中最高價的。「這是我的過去,代表了一段時期,在拍賣上非常有名。」他厭煩重覆,喜歡冒險,不會再回去過去。「這不要緊,那麼擁有那些畫的人,會愈覺得自己的藏品珍貴。」 市場的供求決定價格,看來他早已心中有數。
  這個價高者得的道理,那眉梢憂慼的深閨女子,怎麼消受得了?

Sunday, April 10, 2005

有人問我巴黎

關於巴黎,先貼舊文一篇。

(刊於2004年12月19日香港《明報》)
巴黎,流動的街,流動的人

  是這樣的,班雅明想必不是為了要建構甚麼文化理論而出門去逛街,他定必是先給街吸引了,其後鎮日流連忘返。
  何況那是巴黎的街。

  西西在她的長篇小說《候鳥》裡塑造的小女孩素素,每天下課後回家的路上,總是要在街上蹓躂好久,一家店子挨一家店子的仔細看個夠,看人家怎樣賣麵賣餅,像看新奇玩意兒般看個透徹。這樣的童年,這樣的街頭,七彩繽紛且又極富生趣。後來戰爭來了,街上靜了,這些充滿庶民生命力的營生不得已沉寂下來,素素不能再跑到街上去。時代如此悄悄易換場景,最先是從街頭開始的。
  我在巴黎,也常耗費許多時間在街上蹓躂。學校在拉丁區,離家不遠,走路可達,於是上下課的時候,總挑不同的路徑,用走的,一步一步把巴黎的街記認下來。在半路上又往往輕易給甚麼事甚麼人吸引住,駐足細看,像童年的素素那樣稍不為意即迷墮於平凡而趣意盎然的街頭氛圍裡,待回過神來,方覺時光倏逝,天已黑下來,街燈亮起。
  若把耳目關掉,不管在多麼迷人的街上,也不會感受到甚麼。愛上巴黎的街,不需要太多理論,只需要感受。
  街就是街,是民間的,生活的,純感官的。街雖規範著行人,可倒過來行街的人也規範著街,形塑著它們的色香味、功能與活力。街是城市生命的布景與倒影。一座死氣沉沉的城市,無法孕育與經營得起七彩繽紛、富有日常生趣的街頭。
  巴黎是一席流動的饗宴,海明威說的。這句話幾成濫調。但在巴黎,真沒甚麼所謂,她的文化底層夠厚,可支撐再多的濫調。這席饗宴從餐桌上的酒酣肉香之中溢出,一直流瀉至她的大街小巷。從沒歇止。
  當然這裡也有路直又寬、車輪如水流奔馳而過、似乎拒人於千里之外的大街道,如大街(avenue),如大道(boulevard),建築物的巨大影子投射在地上,驟看起來,人渺小得彷彿沒有安身立命的位置嗎?不是的。路雖是寬大廣闊,卻並不冷落人,行人仍是可從容穿插散步其上。有時我走大路,可以一直從右岸繁華的香榭麗舍大道走,過橋至左岸的聖日耳曼大道,再踱至聖米榭爾大道,深入拉丁區腹地,而漸進至蒙帕拿斯大道。這樣走一趟,步履幾乎覆蓋了半個小巴黎,途中從不需像老鼠一樣鑽進地底隧道,也不用爬上天橋而讓路面成了車子的專用跑道。我總是,腳踏實地走著,感受著,與街頭無比親近。
  他們在咖啡店門外放幾張桌子、椅子,讓大街成了舞台的背景。產生哲學、思潮、文化、時尚,以及悠閒。街因此也是自由的、放鬆的,像半個家一樣,半私密,半開放。聖日耳曼大道上的一排排咖啡座椅,使大道變成一個開放式的露天沙龍。城市規劃者規劃畢直大道,而巴黎人用自己的方式,為大道注入個性、闢出喘息空間、抗衡壓頂的大施政。
  於是,又有許多曲折蜿蜒的街(rue),還有小路、窄巷、院子、堤道、廣場,互相交疊延綿幻變出細密豐盈的巴黎街道網,緊緊牽繫著巴黎人的日常生活。生活即是哲學。而街頭,從來是哲學的泉源。
  他們用音樂家、哲學家、文學家、畫家、導演的名字命名道路,用得十分慷慨而隨意,既不張揚,也不煞有介事。當我在一個新開發的河邊小區,發現有一條小街叫杜魯福的時候,實在由衷感激她含蓄的深情。又如那個叫大仲馬的街頭所在,竟是一個人聲鼎沸的市場,有一天我去逛,賣家用品的檔口掛出一條條鮮豔的桌布,映照著大太陽下眾生歡鬧,這幕浮世風景,料想亦會為大仲馬所喜。
  既然有市場,就更有了逛街的緣由。在亞熱帶的香港長大,我對市場的既定印象,從來是濕、滑、黏、帶點髒帶點亂,魚檔總是極腥(彷彿不腥就不是真正的魚檔),肉檔總是血水淋漓,雞檔總是到處甩毛,這美其名是文化特色(既然是文化,也就不忍心割捨)。後來知道市場還可以另一種面貌呈現,不是必得轉移陣地到貨架亮麗的超級市場。
  巴黎的市場,便常叫我讚歎。比如有每周營業兩天的市場,或許是星期三早上和周六早上(如蒙帕拿斯的市場),開檔前一天晚上,就有人先來搭好一支支鐵架,待翌日大清早一眾商販開市,各自把菜蔬、魚、肉、家用品等貨品逐一排列整齊有序,地上不濕不滑也不髒,大街上滿滿的檔滿滿的人,喧喧嚷嚷買買賣賣至下午一時多,市販要收檔了,也是收拾得乾乾淨淨的,不留垃圾。人盡散去,竟然像變魔術般不著痕跡。
  我尤其喜歡逛市場,看商販幹活時手腳明快,不忙時來個寒暄問候,買賣完畢後互祝「今天愉快」,這類瑣細的人際交往好像很例牌、很形式化,卻是日常生活的底色。巴黎人極珍視他們這些傳統的生活底色,因此雖然像所有現代都市那樣無可避免出現大型百貨公司及超市取代街頭小商店、雜貨店的情況,但仍是有許多小商店存留下來。
  像穆芙塔街(rue Mouffetard),就是一條迷人的小街。在拉丁區心臟地帶蜿蜒如一條幼窄的管脈,從北面一個小圓形廣場為始(巴爾札克和海明威都曾描寫過這廣場),直往南伸延至一座老教堂為終,其中一段碎石小路禁行車,為行人專用區。小街的歷史可上溯至中世紀,算來是巴黎最老的街道之一。街上傳統商店甚多,有專賣芝士類食品的,賣酒的,賣糕餅的,賣麵包的,賣鵝肝醬的,賣橄欖油的,賣魚的,賣水果的,賣咖啡的,各有各的特色。一家店子挨一家店子的細看,看人也看物,一扇窗一道欄一盞燈一本書,生活的饗宴流動不息,別怪我忘了歸途。

後記:
  出於一點個人的私心,特別想提提穆芙塔街上一家小型社區圖書館。連地庫合共只有四層,可是藏書甚豐,有一整層的文學類書籍,樓上還有可借唱片的視廳室,氣氛自由開放,佈告版上貼滿巴黎市的免費音樂會資料,古典與流行兼容。大廳一面落地大窗,開向種滿綠樹的小庭院,還有天窗設計,感覺開揚。館員態度親切而專業,有時忙裡偷閒跟讀者閒話家常,交換讀書心得。從紛擾的穆芙塔街走進來,找一個有自然光的角落看看書,人就靜下心來。
  穆芙塔街有時會讓我想起香港的上海街,那裡同樣(曾經)有歷史,(曾經)有很多特色的商店,這街角圖書館也讓我想起童年常去的油麻地公立圖書館,十分微小,卻恰如其份地供給社區足夠的精神食糧。因而,得悉上海街空降了一個與周遭環境格格不入的巨獸狀大型商場,心裡著實惆悵,也氣規劃者的粗心,以及對庶民生活的不了解、不珍惜。巴黎並不完美,可是她把人放在思考的重心,這是值得學習的地方。

Saturday, April 02, 2005

好天好日好公園。三月某日。


Jardin du Luxembourg. Paris.

旅人絮語

部落格。
Blog,大陸稱博,台灣譯部落格。我喜歡「部落格」,有點一個人浪跡天涯的味道。一年多前替香港某報章寫一個小專欄,欄名我原來想叫「一個人的書房」,負責人嫌太長,所以改成「我的書房」。
我常常是一個人的,也喜歡一個人。每個人自成一個宇宙,一個世界,一個部落。自給自足,自戀自卑,自憐自憫,自問自答……
我喜歡部落格的不煞有介事,喜歡寫就寫,想寫就寫,假若有一天不寫了,像遊牧民族那樣,收拾家當細軟,就走。很自由。

塵翎。
在大陸寫字常用的筆名,最初是因為不方便用真名,後來習慣了,到可以用真名的時候,也還保留著。名字是J和B合取的,很早以前,他們就催促我,喂喂,你趕快寫。

陳寧。
爸爸取的。聽說嬰孩時期,我極安靜,幾乎不哭。

名字。命名。
命名象徵生命的誕生,唯有命名的時候,我們最像造物主。申請一個blog首先要命名、男女戀愛互取小名暗號、家中貓貓狗狗都要有個名、更別說父母替孩子操的心。關係從命名開始。有些前戀人的暗號早已失效,可是我偶爾仍會想念,令人記掛的,不是名字本身,而是命名的獨特時刻,其創造性,其神聖性。

叫甚麼名字並不是最重要。我只是在乎,既然都來了,這裡的一字一物,一花一草,就都與我有關。文責自負,圖責自負。如此而已。
既然說到責任,當然也學其他部落主人說:版權所有,請勿不問自取。